「第一屆嘉義市青年諮詢委員會委員報名簡章」

第一屆嘉義市青年諮詢委員會委員報名簡章

  • 依據嘉義市青年諮詢委員會(以下簡稱青諮會)設置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 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 本簡章所稱之青年諮詢委員(以下簡稱委員),係指依本要點第3點第1項規定,具公共參與熱誠,關心本市在地議題,且就讀、就業或設籍於本市,年齡為16歲至40歲之在學學生或社會青年。
  • 聘期:青諮會委員聘期2年(本屆委員自聘任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委員於聘期中出缺時,得依順位遞補,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日為止。
  • 組別:本屆委員依本府青年政策五大核心區分為公共參與組、多元培力組、創新孵化組、職涯就業組及青創扶植組,每組預計4-5人。
  • 遴選標準:

依本要點第2點規定,青諮會之任務如下:

(一)提供青年政策建言平台,蒐集並了解青年意見。

(二)建立多元管道培力人才,增進青年公共參與能力。

(三)研析青年關心議題並提出政策及建議。

(四)推動其他各項青年發展事項。

為達成上述任務,委員遴選將參考報名者之專業背景、參與公共事務之相關經歷、針對本市青年政策研析建議之論述能力等面向。

另為廣納多元意見,遴選時將一併參採報名者之族群、性別、在學及社會青年之衡平原則,其中依本要點第4點規定,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 報名方式:
  • 統一採線上報名,報名程序及應檢附資料如下:
  1. 填寫線上報名表:請至嘉義市政府活動報名系統(https://gov.tw/QyW)進行線上報名,並依格式逐項填寫,未逐項填寫,視為不合格。
  2. 自傳(附件1):簡述個人學歷、經歷、過去參與公共事務之表現及績效,對未來擔任青諮會委員之自我期許及對於本市任一政策議題關注分析(1,500字內)。
  3. 佐證資料(附件2):應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學歷、經歷相關證明文件,無法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之經歷項目須敘明原因,未敘明者,不予採計。
  4. 切結書(附件3):請自行列印、簽名、掃描後併入檔案,未填寫者,視為不合格。
  5. 機關/學校/單位推薦表:格式不拘,請掃描後併入檔案。(無則免附)
  6. 2、3、4項格式請自嘉義市政府活動報名系統下載填寫並備齊後連同第5項(無則免附)合併為同一檔案寄送承辦人員Email:12010@ems.chiayi.gov.tw,始完成報名程序。(電郵主旨應為:「姓名-112年嘉義市青年諮詢委員徵選」,如:「安小耀-112年嘉義市青年諮詢委員徵選」)

(二)報名者應確保所送資料之真實性與正確性,若經舉發並查證屬實,得取消資格。

(三)報名者所送資料如資料不全,得於報名期限前補件(即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未於指定時間寄達完整資料,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不予審查。

  • 遴聘方式:

(一)資格審查:由本府社會處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進行書面評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二)遴選:本次遴選小組由本府青年政策五大核心項目相對應之局處代表組成,書面資料交由遴選小組評分後,依平均分數進行排序並按個人志願序分組,各組5人為限,額滿則以第二志願依序排序,錄取名單將由本府社會處彙整後,併同陳請市長核定聘任名單,獲聘委員名單預計於9月1日前公告於本府社會處官網。

  • 委員應盡義務及權利:

(一)委員為無給職。

(二)積極參與受邀請之相關會議或活動,並提供策進建議。

(三)蒐集及傳遞青年意見,並適時宣傳本市各項政策及服務措施。

(四)遵守並執行會議相關決議事項,維護青諮會聲譽,違反且經查證屬實者得解聘之,並註銷聘函。

  • 其他未盡事項,依本要點相關規定及本處公告之文件辦理。

遴選工作時程表

項目 預定日期 說明
受理報名 即日起至112/6/30 公告後辦理宣傳活動及受理報名
資格審查 112/7/1-112/7/15  
書面審查 112/7/16-112/7/31  
結果公告/通知正取人員 112/8/1-112/8/31 預計9/1前公告並通知正取人員

 

第一屆嘉義市青年諮詢委員會報名遴選自傳

(1)簡述個人學歷、經歷、過去參與教育及公共事務之表現及績效,對未來擔任諮詢會委員之自我期許(750字內)。

(2)未來擔任青諮會委員之自我期許及對於本市任一政策議題關注分析(750字內)。

 

 

 

 

 

 

 

 

 

 

 

 

 

 

第一屆嘉義市市青年諮詢委員會報名遴選

佐證資料

(身分證正面) (身分證反面)
學歷(在職)佐證資料(在學青年請附學生證(需蓋學期章)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社會青年請附在職證明【未在職者免備】)
 
身份別佐證資料(身份別選填「一般」者免附)
 
相關經歷證明文件(請依報名表填列之經歷概述順序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附於本表後,無法檢附之項目須敘明原因)
1、103.9-103.12/(單位組織)國立○○大學學生會/(擔任職務)○○會長)

2、102.7-103.6/○○大學學生議會/議員

3、102.1-102.12/○○政府青年事務委員會/青年委員

4、101-迄今/○○協會/執行長

註:佐證資料請自行掃描、增頁併入此檔案。

 

            第一屆嘉義市青年諮詢委員會報名遴選

個人資料授權暨委員權利義務規範切結書

(請確認切結書各條內容後於下方簽名或蓋章)

 

  • 我已詳盡閱讀本次報名簡章相關條文,並同意將填載於青年諮詢委員會委員報名表所填載之個人資料(包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就讀學校或任職單位、通訊(戶籍)地址、聯絡電話、手機號碼、E-mail信箱及經歷等),無償提供嘉義市政府蒐集、儲存、分析及運用,以辦理委員聘請作業。
  •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第1項第6款規定,機關必須明確告知對您權益的影響,如您未於本切結書簽名欄中簽名或蓋章,視為不合格。
  • 我同意獲聘為青年諮詢委員後,應積極參與本府邀請之相關會議或活動,並提供策進建議。
  • 我同意獲聘為青年諮詢委員後,負有蒐集及傳遞青年意見之任務,並應適時宣傳或支援本府各項政策及服務措施。
  • 我同意獲聘為青年諮詢委員後,應積極參與本會舉辦之委員會議或小組會議等,會議出席率狀況將列入下次遴選作業參酌。
  • 我同意獲聘為青年諮詢委員後,應遵守並執行會議相關決議事項,並得由嘉義市政府將相關情形統計,列為下次遴選作業參酌。
  • 我同意委員於聘期內倘若有損害嘉義市政府聲譽之情事及一年內無正當理由或未完成請假程序而缺席超過二次者,得由業務單位報請大會解聘之。
  • 我同意青年諮詢委員會為任務編組,委員為無給職。
  • 我同意非設籍於本市或設籍本市而於外縣市就學、就業之委員,參與大會之交通費,得由嘉義市政府(社會處)依規定上限內決定補助額度,委員不得異議。

 

 

    

嘉義市政府

 

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民國_________________

 

 

 

線上報名表單

 

線上報名表單

 

線上報名表單

 

嘉義市青年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

112年3月28日府社青字第1121606040號

 

  • 嘉義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整合本府青年相關政策,強化嘉義市(以下簡稱本市)青年公共事務參與及溝通機制,並提供青年提出建言與想法之交流平台,使有潛力及可實行之提案或建議成為本府推動政策參考,特設置嘉義市青年諮詢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並訂定本要點。

 

  •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提供青年政策建言平台,蒐集並了解青年意見。

(二)建立多元管道培力人才,增進青年公共參與能力。

(三)研析青年關心議題並提出政策及建議。

(四)推動其他各項青年發展事項。

 

  • 本會置委員二十二人至二十七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市長兼任,副召集人一人,由市長指派,其餘委員由本府就具公共參與熱誠,關心本市在地議題,且就讀、就業或設籍於本市,年齡為十六歲至四十歲之在學學生或社會青年遴選聘任之。前項委員遴選規定,由本府社會處另定之。

 

  • 委員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任期內出缺時,得補行遴聘,其聘期至原聘期屆滿之日為止。
    本會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 本會每半年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前項會議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因故未能出席時,由副召集人代理;召集人與副召集人均因故未能出席時,由出席委員互推一人代理之。

 

  • 本會會議之決議,應有過半數委員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行之,同數時由主席定之。

 

  • 本會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委員不克出席者,除有正當理由外,應於會議三日前通知本府社會處,完成請假手續。無正當理由或未依規定請假而缺席超過二次者,得經提報本會會議確認後,由本府解聘之。委員於聘期內有損害本會聲譽之情事者,亦得經前項程序解聘之。

 

  • 本會開會時得邀請相關業務主管機關、學者專家或各民間團體代表列席說明或提供意見。本會關於具體政策及建議之決議,得以本府名義送本府相關業務主管機關參採。本會之幕僚作業,由本府社會處辦理。

 

  • 本會得以議題分組方式,每一季舉行小組會議,並得邀請有關機關參與或提供意見、研商具體政策及建議。前項小組會議決定事項,提送本會會議審議。

 

  • 本會委員及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領交通費。

 

 

補充資料:

備註:上圖為嘉義市政府青年政策品牌「有事青年實驗室」項下五大核心所衍生之相關計畫與政策,紅字為本年度(112年)新增或更動之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