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勞工局111年度公開甄選「職業災害勞工個案管理員職務代理人」1名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111年度公開甄選「職業災害勞工個案管理員職務代理人」1名
一、為保障職業災害勞工權益,辦理職業災害勞工個案管理業務,本局公開甄選職業災害勞工個案管理員職務代理人1名,其進用資格依照勞動部職業災害勞工個案主動管理服務計畫規定,且具備汽、機車駕駛執照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大專以上社工、勞工、心理、諮商、法律或復健相關科、系(組)所畢業者,具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二)具社會工作師、諮商、臨床心理師、職能治療師或物理治療師證照者。(三)須得合法在台工作。最新或異動資訊可參考官網公告(網址:https://labor.k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