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學生農業打工計畫。
一、為增進青年學子及僑外生瞭解我國農業,凡18歲以上大專在學學生,赴農業職場打工,審核通過者,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將提供獎勵金及保險,以鼓勵學生投入農業工作,促進農產業之活化與農村永續發展,活動海報與簡章如附件,或至https://reurl.cc/j7Vdmp下載參閱。
二、僑外生需依勞動部「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持有本國工作證始得進行打工,其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為20小時。
三、北北基、桃園及新竹地區之學生,請自行尋找農業領域打工職缺,於打工前10日向本校農業推廣委員會申請,電話:(02)33662998,Email:ntucae@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