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
項目一:不利處境學生助學金
校內分機:#83091
E-mail:chiaho@mail.shu.edu.tw
項目二:生活助學金
校內分機:#82066
E-mail:carol@mail.shu.edu.tw
項目三:緊急紓困(急難)助學金
校內分機:#82094
E-mail: cty@mail.shu.edu.tw
項目四:住宿優惠-低收免費/中低優先
校內分機:#31107
E-mail:meng@mail.shu.edu.tw
項目五:不利處境學生多元生理用品專項補助
【第1.2類】生輔組 校內分機:#83091
【第3類】諮商中心 校內分機:#84218
【第4類】衛保組 校內分機:#82079
※若每學年度「上學期」申請不利處境學生助學金【合格】,「下學期」取得【教育部學雜費減免】資格者,請先來電分機83091或來信chiaho@mail.shu.edu.tw告知,以協助辦理下學期之教育部減免。
※「下學期」改辦【教育部學雜費減免】者,當學年度不利處境學生助學金減半發給,將於「下學期」全校統一退費時間進行差額退費。
※115學年度第1學期,原「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更名為「不利處境」學生助學金計畫,相關用詞一併更改。
教育部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
本校措施對照表
| 項目 | 教育部計畫 | 計畫說明 | 本校措施 |
| 項目一 | 助學金 | 補助級距分為5 級,補助金額為新臺幣(以下同)5,000~35,000 元,減輕其籌措學費負擔。 申請資格: 1.家庭收入(學士)低於90萬/碩博士低於70萬。 2.家庭利息收入低於2萬元。 3.未請領政府其他助學措施。 4.不動產低於650萬。 |
不利處境學生助學金 |
| 項目二 | 生活助學金 | 為提供經濟不利處境學生每月生活所需費用,參酌全額獎學金之精神,學校得依學校扶弱措施及學生需求情形,擇下列方式之一或全部辦理: 1.核發每生每月6,000 元以上之生活助學金者, 學校得安排生活服務學習。 2.核發每生每月3,000 元以上未達6,000 元之生活助學金者,學校不得安排生活服務學習 |
生活助學金 |
| 項目三 | 緊急紓困助學金 | 對於新貧、近貧或家庭發生急難(包括學生突發個人疾病、意外事故或其他緊急重大事件所致之急難情形)之學生,由學校依學生困難實際狀況給予補助。 |
急難慰問金 |
| 項目四 | 住宿優惠 | 1.校內住宿:提供低收入戶學生校內宿舍免費住宿及中低收入戶學生校內宿舍優先住宿(包含寒暑假)。
2.校外住宿:請改至內政部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申請入口網請至相關網站 |
免費住宿 |
| 項目五 | 不利處境學生多元生理用品專項補助 | 對於不利處境學生提供多元生理用品專項補助,每生每學期1,200元(包括寒暑假),並以學期為單位發放。 |
【第1.2.3類】 由系統造冊,無需申請。 【第4類】 申請制,洽衛生保健組 |
《助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不利處境學生-助學金,為政府學雜費類補助,不能與其他政府部門補助同時申請!(政府另有規定可同時申辦者,依該規定辦理)
※本助學金申請時間為每學年度:上學期,(休學者亦同)。下學期不受理申請。
115學年度查合所得為:114年度綜合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