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徵聘1名推動性別平等業務之約聘人員。

一、桃園市政府於105年4月26日成立性別平等辦公室,為推展本市性別平等相關政策及方案等業務,徵聘1名約聘人員,資格說明如下: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ㄧ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二)具性別教育或法律、社會學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三)具有法務、社政或性別平等工作(專業訓練或研究)或綜合研考工作之經驗者。

二、本案業於108年3月4日公告上網,並於108年3月19日截止。

三、詳細公告及應徵資料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或本府入口網徵才資訊(網址:https://reurl.cc/6Qb56)查詢。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