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申訴專區
【申訴制度說明】
※申訴制度屬行政救濟手段,是針對學校的懲處、其他措施或決議,若認為其違法或不當時提起。
※若是屬於一般建議、檢舉或陳情,應逕向各權責單位反應。
※若使用錯誤管道可能導致申訴「不受理」,不僅無法解決問題,更會浪費寶貴的時間。
例如:對成績有疑問,請務必優先向授課教師反映或至教務處申請「成績疑義陳述處理」,這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若經複查後仍有疑義或不服結果,認為權益受損,再行提出學生申訴。
學生申訴聯絡資訊
- 本校學生、學生會及其他相關學生自治團體,得依本校學生申訴辦法之規定,向本校學生申 訴評議委員會提起申訴。
- 申訴應填寫申訴書,以書面方式提起。
- 申訴書應經申訴人簽名,並附具相關證明文件。
- 申訴書填寫不完全者,本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得通知申訴人補正,逾期未補正者,其申訴不予受理。
- 申訴書請於本校學生申訴辦法規定之期間內,寄至: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17巷1號【世新大學學生事務處(學生申訴)】。
- 本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僅受理學生申訴辦法規定之申訴案件,若為一般陳情及意見反映,請向各該業務單位提出。
- 對學生申訴事宜有疑問者,請洽業務承辦人:廖珮玲校安(02-2236-8225轉83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