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臺北市強化社會安全網宣導戲劇創作競賽」
112年度臺北市強化社會安全網宣導戲劇創作競賽
活動報名簡章
- 活動目的:
臺北市自105年起推動社會安全網計畫,為了鼓勵大眾落實友善互助、共同參與社會安全網的理念,舉辦本宣導戲劇創作競賽活動,邀請廣大市民朋友一起集思廣益,創作主題請以「簡易助人技巧」、「正向同理回應技巧」或是「臺北市社會安全網服務理念及內涵」進行創意延伸,將社會安全議題生活化,以貼近民眾日常生活的方式,透過創作戲劇的演出,引發大眾共鳴,讓更多朋友一起加入社會安全的守護,傳達友善互助精神並深植人心。 - 競賽主題:社會手牽手,安全網前走
- 臺北市社會安全網計畫服務理念及內涵:
面對快速變遷的社會,家庭結構型態改變,影響支持系統也逐漸薄弱,加上都市的擁擠競爭與匿名性,造成人們的隔閡、孤單與壓力,進而影響了心理健康及家庭功能,嚴重者可能出現自傷與傷人的行為,釀成社會的恐懼與不安。每個傷人或滋擾的行為背後的成因很多,有可能是成長過程的心理創傷、環境的匱乏、不友善的對待等,臺北市政府相信每個人都需要被幫忙、被支持,包含沒有能力保護自己的人,或對他人造成傷害的人,此外,問題的解決
也甚為複雜,更需要跨專業充分合作。因此,為預防弱勢悲歌、消弭憾事,社會安全網以弱勢照顧、預防為優先,透過強化政府專業服務系統橫向合作、深化社區里鄰支持系統、公私協力,綿密團隊合作機能,更重要的是!邀請你、我個人的正向互助能量,凝聚減緩問題的正向力量,共同建構安全友善的社區環境。社會安全網不只是政府的事,更需要全民參與,表達友善、伸出援手,安全社會靠你我一起努力。
- 簡易助人技巧:透過簡單的3步驟,「主動開口問」、「安靜耐心聽」、「熱心資源連」,幫助身邊需要幫助的人。
- 正向同理回應技巧:關心也有分很多方式與角度,給予人壓力的說法、讓人感受到被了解的說法,往往只在一線之間,如何運用最讓人感到窩心的關懷,也是相當重要的課題。
- 其他:社會安全網參考資料請參閱附件七。
-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承辦單位:方格紙創意行銷有限公司 - 實施辦法:
- 參賽組別及對象:
- 社會組:不限年齡,凡持有本國國籍者或具有在臺居留證明者,皆可報名。
- 學生組:具有在學證明,參賽演員每人限制年齡24歲以下(含24歲)。
- 人數:每組別台上演出人數至少2人,至多10人;技術人員至少1人,至多3人。
- 報名方式: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2年10月20日 23:59止。(若報名組數額滿,將提前截止)
- 報名方式:
- 報名方式採紙本報名或網路報名(擇一方式即可)
- 網路報名:請掃描QR-code,下載附件一到附件六,並填寫完整資料,將附件一到附件六電子mail寄至 gpimc06@gmail.com
並請於上班期間(週一至週五10:00~17:00)致電確認電子郵件寄出成功 (02-2732-5647 #18) 待活動小組確認資料填寫無誤,方完成報名。 - 紙本報名:請填寫正確資料,並將附件一到附件六,填寫完畢後,於112年10月20日(郵戳為憑,包含10月20日)前,掛號郵寄至活動小組(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280號2樓之1)。
- 網路報名:請掃描QR-code,下載附件一到附件六,並填寫完整資料,將附件一到附件六電子mail寄至 gpimc06@gmail.com
- 報名時,請務必檢視以下資料是否備齊:
- 附件一-活動報名表
- 附件二-戲劇劇本
- 附件三-參賽切結書
- 附件四-參賽隊伍名單
- 附件五-著作權證明、授權及參賽同意書
- 附件六-身分證明/團隊證明文件
- 以上報名資料可以電腦繕打,或是印出後手寫。若為手寫,請以正楷方式書寫,若有資料書寫不清者,待活動小組通知後,未於報名截止前改善者,視同放棄報名資格。
- 報名方式採紙本報名或網路報名(擇一方式即可)
- 參賽組別注意事項:
- 每一參賽者均需於報名後檢附正本切結書;違反規定者,參賽者及所屬隊伍取消參賽資格。
- 比賽以隊伍形式進行,比賽分為兩個組別,每隊以參與1件作品為限。
- 學生組報名收件若達20組將停止收件、社會組報名收件若達25組將停止收件,依郵戳日期或是電子郵件寄送時間為主,超過之組別報名組數及逾期者,無法收件及進行下一階段初審;超過之組別報名資料將由大會統一銷毀。
- 各隊伍之參賽人員限參加1組競賽,禁止跨組報名參賽,違者除取消其個人參賽資格外,並扣減其所屬隊伍之參賽總分(係指每位評審分數加總後之平均分數)3分。
- 報名表件一經送出,不得藉故要求更改。
- 報名截止日為112年10月20日(星期五),若為掛號寄送,則以郵戳為憑,超過10月20日者不予收件。
- 報名組數若於期限前額滿,則將提前截止,並於活動臉書粉絲專頁公告。
- 競賽方式:
- 演出內容:
由參賽隊伍依競賽主題進行創意延伸思考,以短劇、簡易表演道具呈現,不需要製作華麗精美之佈景道具、服裝,著重在大家如何從自己的生活、生命經驗擷取養分,提出自己對社會安全的觀察、意見,將社會安全議題生活化,運用有創意的方式,融入戲劇中表現。鼓勵運用簡單的技術條件,表現想像力;演出方式儘量避免以純歌唱、純舞蹈或大量歌舞之形式呈現。 - 競賽規定:
- 演出內容:
- 初選:
- 辦理初選,依各參賽隊伍所提供之劇本由評審進行書面評分,並擇分數學生組前 8 名、社會組前 8 名(總計 16 組)之隊伍進入決賽,若組數不足時,得以從缺。
- 成績計算方法:由評審依序評分並綜合討論各隊劇本後,擇優進入決賽。
- 決賽:
- 於 112 年 11月 4日臺北市萬華區老松國民小學綜合大樓一樓階梯教室(詳細地址:萬華區桂林路64號)進行,所有進入決賽的團體,須於主辦單位提供場地演出,演出內容可為創作或改編,演出內容須與初選提交之劇本相同。
- 演出時間以5分鐘為原則,8分鐘為上限;如需裝、卸道具,時間各以2分鐘為限,不計入表演時間。
- 計時標準以表演形式開始(依主持人宣布開始為基準)為計時開始;以出場謝幕人員完全離開舞臺為演出計時結束。演出時間5 分鐘,由工作人員按短鈴 1 次提醒,8 分鐘按長鈴 2 次提醒,仍未結束演出者,依規定扣分。
- 成績計算方法:由評審評分並綜合討論各隊演出後,擇優取前三名及佳作。
- 競賽場地及器材說明
- 舞台規格:寬700公分、深度400公分(±50公分),以上含道具空間。
- 競賽設備說明
- 標示出中心點之舞台(空台)
- 面光,白光及黃光
- 基本配置之音響
- 2 支無線麥克風
- 10支耳Mic
- 競賽注意事項
- 本次活動現場僅提供基本之音響設備與基本燈光,無額外提供追蹤燈、煙霧機等特效機器。若有需要額外設備請參賽團隊自行準備,並請提出設備規格與說明;若因此外部設備造成場地有毀損或其他損失,一切賠償與法律責任,須由參賽團隊負責承擔,會場不提供額外用電。
- 場地為室內空間,因應消防法規煙霧設定,現場禁止使用煙霧特效及具有危險性之設備。
- 本次戲劇須以”中文”為主要語言,演出中可因戲劇效果設定等因素使用外語,但其外語比例不應超過總劇本之3成。若有外語,請於劇本中詳細備註中文翻譯。
- 初選以劇本審核為主,初選之劇本應為原創,決賽時須以劇本進行演出,不得大幅更改劇本。
- 決賽時,所有演出成員應於演出前檢錄,不得於賽程進行中更換演出人員。非比賽演出成員不得上臺,以參賽者名冊為準(如因特殊緊急因素,例如疾病(須提供醫師證明)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需更換演員,應於決賽前1日以電子郵件或書面向活動小組申請,並致電通知活動小組,惟演員條件仍應符合簡章規範,經審查核可後始得調整) 參賽人員於競賽期間應攜帶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查驗,若有冒名頂替,經查證結果屬實者,取消該隊參賽資格。
- 決賽注意事項:每一隊伍皆須安排至少 1 位控台人力,負責擔任演出舞台監督及播放音效之工作。主辦單位當日提供 1 臺筆記型電腦作為音樂音效播放之裝置,請事先於指定日期前提供音樂檔案,主辦單位將統一把檔案匯入電腦中。場地擴音設備有限,請參賽團隊自行注意演出人員音量。
- 各隊出場次序:由活動小組以電腦抽籤排定順序,出場次序將致電或電子郵件通知參賽團隊。演出序位通知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出場次序。
- 決賽進行時,除參賽成員外,編導人員不得進入比賽舞臺區域,及口頭指導與遞送道具等情事,違者斟酌扣分。
- 大會朗誦參賽號次與隊名時,該隊參賽人員應即登台,呼號3次仍未登台者,以棄權論。
- 辦理時間及地點: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2年10月20日止。(若報名組數額滿,將提前截止)
- 初選結果及決賽出場次序公告:112年10月26日前,將於活動臉書粉絲專頁公告,並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隊伍聯絡人。
- 決賽時間:112年11月4日(星期六)
- 決賽地點:萬華區老松國民小學綜合大樓一樓階梯教室(地址:萬華區桂林路64號)
- 繳交決賽演出用音檔:112 年 11 月 1 日前(含)寄送到指定電子信箱演出配樂音檔(mp3),並在活動當天報到時以USB形式提供現場音控技術人員。
- 競賽注意事項
音效檔寄送電子信箱:gpimc06@gmail.com
- 評分標準:
- 初選配分:社會安全網應用50%、劇本創意30%、故事架構完整流暢度20%
※若有事前參與『112年度臺北市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友善陪伴種子人員訓練課程』,隊伍內有2名(包含)以上隊員參與後完訓,並於報名時提供課程完訓證明照片,經查核無誤,可於初選總分額外加2分。 - 決賽配分:社會安全網應用40%、劇本內容與呈現創意30%、表演技巧與情感及道具呈現15%、臺風及團隊精神15%
- 初選配分:社會安全網應用50%、劇本創意30%、故事架構完整流暢度20%
- 扣分與不計分原則:
- 違反演出時間規定者,逾時每分鐘扣總分數5 分,不滿 1 分鐘以 1 分鐘計,以此類推。
- 違反參加人數之規定,人數每超過 1 人扣總分數 1 分。
- 非報名名冊成員上臺演出者,經舉發查證屬實,取消參賽資格。
- 非參賽團隊成員操作道具、燈光及音響等演出相關事務者,扣總分數 2 分。
- 影響比賽會場秩序者,經評判屬實者,視情節予以扣1分。
- 辦理單位公告不得於排演、演出中使用之危險物品及特效,競賽隊伍仍使用者扣總分數2分。
- 參賽隊伍演出之劇情內容,如與報名繳交之資料不符者,評分標準「劇本內容與呈現創意」項目不計分。
- 參賽隊伍演員之演出,均應以現場發聲(含說話及歌唱)方式演出,不得以預先錄製之錄音檔替代,或有其他輔助(含非演員之說話及歌唱),違反者扣總分數1分。
- 獎勵辦法:
- 學生組將自所有作品中選出前三名、佳作三名。若未達評審標準,該名次得以從缺。
- 社會組將自所有作品中選出前三名、佳作三名。若未達評審標準,該名次得以從缺。
- 未獲前三名及佳作之參賽隊伍,亦頒發入圍決賽獎狀做為參賽紀念。
- 獎狀:凡進入決賽之隊伍,以隊伍為單位,均頒發參賽證明乙紙。
- 獎項:包含獎座及獎金。
名次 | 學生組 | 社會組 |
冠軍 | 取1名、獎金4萬元、獎座乙座 | 取1名、獎金5萬元、獎座乙座 |
亞軍 | 取1名、獎金2萬元、獎座乙座 | 取1名、獎金3萬元、獎座乙座 |
季軍 | 取1名、獎金1萬元、獎座乙座 | 取1名、獎金2萬元、獎座乙座 |
佳作 | 取3名、獎金5千元、獎狀乙紙 | 取3名、獎金5千元、獎狀乙紙 |
得獎義務 | 各組競賽前三名,需派員出席後續由主辦單位舉辦之推廣活動乙場,配合演出戲劇或是參與政令推廣,一同為社會安全網宣導推廣。 | |
參賽證明 | 凡進入決賽之隊伍,以隊伍為單位均頒發參賽證明。 | |
備註 | 得獎獎金應依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扣繳所得稅。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繳百分之十;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前開所得,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 |
- 競賽後推廣活動:
本次活動競賽之前三名,需出席後續之推廣活動,相關推廣時間與地點待主辦單位確認後通知,推廣活動將再度演出戲劇,或是與民眾互動等,競賽前三名得獎隊伍皆需派員出席該推廣活動,時效為決賽後一年內乙場。若無法配合主辦單位相關推廣活動,主辦單位有權收回並撤銷本次比賽獎金與獎座。
- 作品授權:
- 參賽者須同意將參加獲選之作品,提供主辦單位永久非營利之利用,並不受次數、期限、方式、平臺及地點限制,且主辦單位不需支付任何費用,惟每次重製,將標註原創團隊名稱。
- 參賽作品為不曾參與戲劇比賽得獎之作品及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商品,嚴禁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獎狀、獎金),獎位不遞補,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 比賽劇本,一律由參賽隊伍自行創作,不得抄襲他人作品,若有改編需註明原出處。倘有違反規定者,其法律責任自行負責。如有其他團隊認為有抄襲之嫌,應於比賽後 3 日內檢具證據,具名提出檢舉(未具名者不予受理)。被檢舉團隊應於大會通知申覆之日起 3 日內提出申覆,由大會延請學者專家裁決處理。如經裁判抄襲或逾期未提出申覆者,取消其獲得之等第,並需退還大會所頒發獎狀、獎盃或獎牌。(原創劇本之定義以自行編寫創作為主,而為故事劇本:如西遊記、傑克與豌豆等類型故事,不歸類於原創劇本,便無抄襲之疑,除比賽隊伍中有相同故事相同編導的爭議上,便可提出抗議檢舉。)。
- 比賽配樂,應遵守著作權相關規定。若有違反規定者,其法律責任自行負責。
- 著作權證明、授權及參賽同意書未簽具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參賽作品之檔案格式與比賽辦法不符、或表件填報不完整,且未能於主辦單位通知後 2 日內完成補正,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 主辦單位得於本活動及其他相關活動中,公開播放所有參賽作品。
- 未來參賽團隊之演出內容或著作權相關爭議,其爭議內容與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無關,若因此造成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刑事民事等相關法律損失,需由參賽團隊全責賠償。
- 注意事項:
- 參賽者應配合維持場地清潔。比賽會場嚴禁以閃光燈攝影。在比賽時不得接受獻花或贈送紀念品。
- 下一組參賽者在準備時,應保持肅靜,不得影響他人演出。比賽進行中,請各單位領隊人員勿隨意帶隊離開,以維持會場秩序。
- 應服從主辦單位評判,如有抗議事項,須由領隊以書面提出,否則不予受理。抗議事項,以違反比賽規則、秩序或比賽人員資格為限,並應於各該項比賽成績公布後 1 小時內為之(如對參賽人員資格提出抗議,應於該參賽隊伍離開比賽臺前為之),逾時不予受理。對評審委員所為之評分或其他如技術性、學術性者不得提出抗議。抗議事項經主辦單位書面受理後,由主辦單位及評審委員召集評審會議裁決並公布之。
- 比賽會場開放參賽者委託他人錄音、錄影,主辦單位不提供相關設備與資料。主辦單位以外人員錄音、錄影時,應遵守著作權相關法令規定,未獲演出單位授權及同意者不得錄製。若有違反規者,其法律責任自行負責。
-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本活動一切更動將以活動臉書粉絲專頁及大會現場執行公布為準。
- 如遇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所產生之異動,主辦單位將於活動前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報名者,請各位參加者隨時注意活動臉書粉絲專頁及電子郵件。
- 辦理機關保有比賽規則及活動相關規定之釋義權。
- 凡參賽者視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訂,修正時亦同。
- 本活動諮詢專線:(02)2732-5647 #18活動小組,服務期間週一至週五10: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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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臺北市強化社會安全網宣導戲劇創作競賽
活動報名表
報名序號:本欄由主辦單位填寫
團隊名稱 | |||||
演出劇名 | |||||
演出人數 | 代表人姓名 | ||||
連絡電話 | 行動電話 | ||||
第二聯絡人姓名 | 第二聯絡人聯繫電話 | ||||
聯絡地址 | |||||
報名組別 | □學生組 全員皆須有在學證明,年齡24歲以下(含) □社會組 | ||||
繳交資料確認 | 附件一-活動報名表 | 1張 | □確認勾選 | ||
附件二-戲劇劇本 | 1份 | □確認勾選 | |||
附件三-參賽切結書 (每一位參賽者皆須提供) |
共___份 | □確認勾選 | |||
附件四-參賽隊伍名單 | 1張 | □確認勾選 | |||
附件五-著作權證明、授權及參賽同意書 | 1張 | □確認勾選 | |||
附件六-身份證明/團隊證明文件 | 1張 | □確認勾選 | |||
我已充分了解簡章內容,同意確實遵守所有規定,並對評審評分結果絕對
服從,若有違規情事,願被取消參賽資格,決無異議。 參賽者簽名: (團長代表團隊簽名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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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若為紙本報名,請於10/20前(含)將附件一至附件六,掛號寄送至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280號2樓之1 社會安全網活動小組收” 若郵戳日期超過10/20則不予收件,報名組數若額滿則將提前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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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若為網路報名,請於10/20前(含)將附件一至附件六,E-mail寄送至 gpimc06@gmail.com ,並請於週一至週五(10:00~17:00)致電活動小組 (02-2732-5647 #18) 確認報名資料是否正確,方完成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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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臺北市強化社會安全網宣導戲劇創作競賽
戲劇劇本
作品序號:本欄由主辦單位填寫
演出劇名 | |
劇本大綱 | |
(大綱請於300字內敘說完畢)
(大綱請主要敘明欲傳達之社會安全議題及相關友善互助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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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劇本 | |
(請詳述整體劇本,若有使用外語,請備註中文翻譯)
(劇本字數不限,須注意決賽當天僅能演出5~8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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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具製作說明 | (請簡要敘述) |
備註 | 1. 此表請以電腦打字,劇本格式不拘,請使用14號微軟正黑體。
2. 劇本格式可參考附件八 (劇本範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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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臺北市強化社會安全網宣導戲劇創作競賽
參賽切結書
本人___________________參加112年度臺北市強化社會安全網宣導戲劇創作競賽,絕無重複參加其他隊伍,如有重複參賽事實,本人及所屬隊伍取消參賽資格,不得有異議。對於參賽劇作資料,不論投件入選與否,均同意主辦位全權處理及不退還;取得入選者之劇本及影像,同意供主辦單位用於相關宣導業務範圍內,永久無償非營利之用;並同意本次活動主辦單位對於本人參賽時之照片、影像及聲音,以宣導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媒體宣傳及非營利使用。
同時也同意若於競賽活動獲獎前三名,可配合主辦單位要求,在決賽後一年內參與出席活動推廣乙場,在現場與民眾進行互動、再度演出戲劇等。
※報名參賽之團員每一位(含導演、音控、燈控)均需各填一張本切結書
立切結書人:___________________(親筆簽名與用印)
立切結書人之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親筆簽名與用印)
(若未滿18歲者需請法定代理人簽名與用印)
報名參賽隊伍: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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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臺北市強化社會安全網宣導戲劇創作競賽
參賽隊伍名單
編號 | 身份別 | 姓名 | 演出角色名稱 | 出生年月日 | 身分證字號 | 連絡電話 |
1 | 參賽團長
(第一聯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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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參賽者
(第二聯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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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參賽者 | |||||
4 | 參賽者 | |||||
5 | 參賽者 | |||||
6 | 參賽者 | |||||
7 | 參賽者 | |||||
8 | 參賽者 | |||||
9 | 參賽者 | |||||
10 | 參賽者 | |||||
A | 導演 | |||||
B | 音控 | |||||
C | 燈控 |
團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參賽團長為主要聯絡人,請確認電話暢通)
備註:
- 每隊參賽隊伍,以2至10人為限(含演員、扮演道具之角色、道具擺放人員),導演、燈控、音控人員各限制為1人。
- 隊伍成員,如有正當理由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不能參賽時,請於比賽前 1 天提出人員更換,如有冒名頂替,經查驗屬實者,取消資格並註銷其參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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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臺北市強化社會安全網宣導戲劇創作競賽
著作權證明、授權及參賽同意書
本人與參賽團隊參加112年度臺北市強化社會安全網宣導戲劇創作競賽提供劇本、音樂、參賽資料等物品予以活動使用,擔保及同意如下:
- 本人擔保就本人之參賽資料,享有一切著作權利,或已取得版權所有者之授權,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及其他法令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及損失,由本人自行負責及賠償。
- 本人同意將本人作品永久無償授權予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之行政機關宣傳及非營利使用,並主辦單位得利用本人提供之資料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以利推廣宣傳相關活動。
- 本人同意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於參賽作品均有攝(錄)影、錄音及展覽之權利,並授予主辦單位永久享有非營利之利用,並不受次數、期限、方式、平臺及地點之限制,且主辦單位不需支付任何費用。
- 本人擔保參賽作品為不曾參與戲劇競賽得獎之作品及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商品,參賽作品若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等之侵害,將取消參賽資格,若有得獎亦將追回獎金與獎狀,並自負法律責任。
團隊名稱: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親筆簽名與用印)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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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臺北市強化社會安全網宣導戲劇創作競賽
身份證明/團隊證明文件
身份證明文件
(若非立案團隊,請提供團長身份證正反面照片) |
(身分證正反面請浮貼於此)
(若為團隊立案證明,請依序排列於附件六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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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加分項目(參與友善陪伴種子人員訓練計畫之完訓證書) |
加分規則:若隊伍中有兩名(含)以上之完訓證書,即可在初選時加總分2分 (請將完訓證書依序排列於附件六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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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以上證明僅供112年度臺北市強化社會安全網宣導戲劇創作競賽核對身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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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臺北市強化社會安全網宣導戲劇創作競賽
歡迎掃描以下QR-code,了解更多社會安全網相關資訊 | |
衛生福利部社會安全網
https://reurl.cc/NyAX4Q |
衛生福利部社會安全網宣導影片
https://reurl.cc/1GZg1D |
臺北市政府自殺防治中心
https://reurl.cc/m0oVWW
|
臺北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https://reurl.cc/ga2OLz |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https://reurl.cc/QZLz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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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
https://reurl.cc/A07on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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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臺北市強化社會安全網宣導戲劇創作競賽
演出劇名 | 社會安全,齊心向前 |
劇本大綱 | |
(大綱請於300字內敘說完畢)
(大綱請主要敘明欲傳達之社會安全議題及相關友善互助方式) 小明是家裡的獨生子,在小三的時候,爸媽就因為爭吵離婚,離婚後由爸爸扶養小明,但爸爸因為感情離異,再加上工作經常被雇主資遣,故經常酗酒毆打小明,小明也因為家庭因素,在學校特別內向,也因此被同學孤立,在某日回家的路上,小明遠遠看到爸爸又在喝酒鬧事,心生絕望的小明,希望能中止這一切,最終他決定邁出那一步…… (中間省略) 最終透過社會安全網各局處的協助,小明平安順利的長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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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劇本 | |
(本範例僅為劇本格式範例,劇情請自由編排,不限於以下劇情)
角色介紹: 1、小明:故事男主角,10歲時父母離異,由爸爸扶養長大。 2、阿貴:小明的爸爸,在與明美離婚後,經常酗酒,工作斷斷續續。 3、明美:小明的媽媽,在34歲時,因受不了阿貴的個性,斷然離婚。 4、凱凱:小明的同班同學,經常針對小明沒有媽媽的事情嘲笑。 5、阿峰:小明的同班同學,經常與凱凱一同欺負小明。 6、雨熙老師:小明的班主任老師,很注重每一位學生的權益,有社工背景。 7、鳳明阿姨:小明家附近的里長,個性非常熱心。 第一幕 場景:小明家客廳(道具擺放小茶几與假花瓶) 人物:10歲的小明、35歲的阿貴(小明的爸爸)、34歲的明美(小明的媽媽) 阿貴:夠了!我不想再聽你解釋了,你整天在家無所事事,你還會做甚麼? 明美:你才無理取鬧,不要認為全世界都該繞著你轉,我也受夠了,我想,我們就到此為止吧…… (此時燈暗) 小明自白:這就是我爸媽,在我10歲那一年,他們離婚了,當時的我不知道甚麼是離婚,我只知道,媽媽,自那之後,已經很久很久,很久沒有回家了…… (燈亮) 阿貴:你還敢頂嘴?我辛辛苦苦把你扶養到大,你還敢頂嘴了?你翅膀硬了是吧?在這個家我就是最大,你媽都被我趕出去了,你還敢跟我大小聲? 小明:媽媽明明就是自己離開的,你就是個爛人!(小明生氣往後走) 阿貴:你這個臭小子,你還想去哪!?你給我回來。 (阿貴往前走追向小明) (此時鳳明阿姨前來跟阿貴打招呼) 鳳明阿姨:唉呦,阿貴呀,小明怎麼了呀?需要幫忙嗎? 阿貴:里長你好,請問怎麼了嗎? 鳳明阿姨:也沒有啦,想說來跟你說,最近剛好有一個社會安全的課程,是免費的喔~還會有政府頒發的證書,歡迎來啊 阿貴:謝謝里長,不過最近比較忙,可能沒有時間…… (燈漸暗,同時背景音樂1緩慢響起) 小明:(邊走邊自白)究竟,這樣的日子,何時才會結束呢?…… (本範例僅為劇本格式範例,劇情請自由編排,不限於以上劇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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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具製作說明 | (請簡要敘述)
假花瓶(由紙板製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