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比賽各類組每校選送作品不得超過20件,建議由學校統一至本比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nsac/)「報名專區」註冊及下載報名表單,並於111年10月11日至10月
28日下午5時前完成上傳報名作業。
本屆參賽作品背後之黏貼附表,改為由報名系統填報上傳資料後,自系統匯出列印,再交由參賽學生、指導教師簽名後張貼於作品背面,詳細過程請參閱附件-操作手冊。
本比賽須由學校統一造冊,並匯出作品清冊及保證書各1份加蓋學務處戳印,連同參賽作品於111年10月11日至10月28日下午5時止,將報名資料送至收件地點「郵政博物館6樓特展室(臺北市重慶南路2段45號)」,未經學校彙送列冊或逾期送件之作品,歉難受理。
請詳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違反比賽規則。決賽相關注意
事項,一併公告於本比賽網站,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賽實施要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