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115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公告

(一)工讀地點:本府各局處、所屬機關及鄉鎮市公所。
(二)資格條件:
1、設籍本縣並就讀國內各大專院校具有正式學籍之青年學生【不包含僑外生、當年考上尚未在學者、五專前三年以下學生、應屆畢業生、延畢生、夜校生、假日進修部學生、學分班、研究所學生及空中大學學
生】。

2、每名工讀生進用以1次為限,不得重覆進用,曾參加本府114年度(含)以前之同性質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並經錄取工讀者,不得再行報名參加。
(三)工讀期間:115年7月1日至8月31日。
(四)報名日期:115年4月10日起至4月26日止。

(五)詳細資訊請至本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網站(https://www.miaoli.gov.tw/labor_youth/)及Facebook粉絲專頁查詢,或洽本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青年發展科蔡小姐(電話:037-558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