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分期繳款
本校承辦窗口
服務台分機:#82080
校內分機:#82095
連絡信箱:annegirl@mail.shu.edu.tw
重要公告
113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期間:113/8/5~113/8/30 (學校收件截止:8/30)
【臺生】繳驗文件:
1.申請書(申請原因/家庭概述/還款計畫需完整填寫)
2.綜合所得清單–學生本人及父母雙方3人之近一年綜合所得清單(合計需超過120萬)
3.其它相關證明文件
【外籍生/僑生】繳驗文件:"新生"入學第一學期不能申請分期。
1.申請書(申請原因/家庭概述/還款計畫需完整填寫)
2.財力證明–請備妥足以證明有還款能力之文件(檢附中文譯本)
>>在中華民國未設有戶籍:
>>(1) 在臺工作平均月收入達新幣捌仟元 (含)以上者。 以上者。
>>(2) 家庭人口平均月收入達新臺幣貳萬元 (含)以上者。
3.其它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