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手拉小手」
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
大手拉小手~育成計畫
一、計畫動機:
本會自2005年起試辦「菁英育成方案」成效極為良好,當年參與該計畫之受助清寒學子(即小太陽),均已進入職場,且漸露頭角,也開始各項志願工作者的服務。
此外,本會自2008及2009年分別開辦「大手拉小手助學計畫」及「大手拉小手引導計畫」,主要在於提供就讀於國、高中的清寒學子定期定額獎學金,或透過學校社團活動、關懷訪視等多元服務,藉此引領孩子們學習自我管理、感恩回饋以及自我成長和負責的態度。然而,在助學及引導計畫多年施行服務歷程中,亦發現學子們除承受許多家庭及生活學習壓力外,部分具有潛力的孩子往往缺乏親人、學校或社會的關心與引導,缺乏自信,甚至被迫放棄升學或迷失了人生方向,錯失了學習或就業的機會。在如此惡劣的環境下,惡性循環的結果,使得孩子們面對升學或踏入社會的挑戰時,往往缺乏自信以及競爭力。
「大手拉小手育成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擬建構一套符合全人發展精神,並兼具輔助、引導以及育成等全面性服務理念之延續性關懷服務計畫,期能藉由本會既有的組織架構、服務經驗以及健全的志工和後援力量,長期培養具有發展潛能,但卻身處弱勢或高關懷家庭之菁英學子,自其高中以至大學,施行連續性且系統性的育成計畫,先從穩定小太陽求學時的基本生活需求,進而引導他們開發興趣及專長,陪伴成長並輔導建構有目標性的學習及生涯方向,體認人生價值、培養自我管理能力與行動力,進而增進其自信心與未來競爭力。
二、計畫目的:
(一)基於「人本教育」精神,本計畫將秉持人性關懷之原則,依受助青少年之個別差異、學習成長、技藝養成或生涯規劃等需要,進行個案式的長期性關懷與培養。
(二)協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並將引導其基本待人處世原則、培養其服務精神與領導能力,提供職能技藝訓練機會以強化其就業與競爭能力,使其達成自給自足、自立自強之正向人生目標,成為社會中堅力量,進而於行有餘力時能回饋社會。
(三)培養學生誠實、感恩以及服務之人生態度,鼓舞及啟發,進而塑造「品格」、「能力」、「創意」、「特長」的養卓越人才。
三、計畫內容:
(一)扶助對象:
1.凡現在或曾經參與本會「大手拉小手助學計畫」、「大手拉小手引導計畫」之清寒高中(職)與大專院校學生成績優異者【學業成績70分(含)以上,操性80分(含)以上】,或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特殊專長或表現者。
(2)其他符合本計畫之精神者。
2.非本會扶助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在校學生,家境清寒且具有特殊專長(例如:曾獲得全國級以上獎項)者。
3.今年九月升高一至大三之在學學生。
(二)扶助內容:
1.經審核通過者,每月提供獎學金高中生(含專一、專二、專三)2,000元,大專生(含專四、專五)5,000元,補助至大四當年6月為止。
2.採一對一方式陪伴輔導,每位小太陽安排志工導師關懷陪伴。
3.視個別需要提供學業、技藝及職能訓練等相關之諮詢與規劃協助。
4.申請技藝及職能育成費用補助並經審核通過者單次最高補助50,000元(因特殊原因提出說明,不在此限),總額不得超過150,000元。
5.補助期間,若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有改善時,由學生主動提出,或秘書處評估後,並經委員會審議,得以調整補助金額或終止補助,使資源給更需要的學生。因家庭經濟改善停止補助的學生,可繼續參加團體課程,若以人數計價之活動課程需自費,均不補助車資。
四、申請說明:
(一)申請時間:每年5月16日起至6月15日止接受申請。
(二)申請資格:
1.凡現在或曾經參與本會「大手拉小手助學計畫」、「大手拉小手引導計畫」之清寒高中(職)與大專院校學生成績優異者【學業成績70分(含)以上,操性80分(含)以上】,或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特殊專長或表現者。
(2)其他符合本計畫之精神者。
2.非本會扶助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在校學生,家境清寒且具有特殊專長(例如:曾獲得全國級以上獎項)者。
3.今年九月升高一至大三之在學學生。
(三)申請方式:
1.學生自行申請。
2.學校老師推薦。
3.本會相關人員推薦(本計畫委員、後援會、秘書處、志工等)。
(四)申請文件:申請學生應檢附下列書件,逕寄本基金會
1.學生基本資料表。
2.家長同意書。
3.自傳。
4.推薦函。
5.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6.檢附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
7.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如:成績單、受獎證明等)。
五、甄選結果公佈:
審查通過之學生名單,將於每年9月15日以前公告,並寄發書面通知。
六、本計畫學生之權利及義務:(義務將列年度評估之條件)
大專組權利 | 大專組義務 |
1.申請獎學金。
2.參與基金會所辦理之各項活動。 3.可申請育成費用。 4.學年學業成績達90分(含)以上或班級前三名,頒發普仁書卷獎獎學金4,000元;凡學生參加國內競賽,並獲優越成績者,頒發普仁技藝獎。 |
1.簽署同意書。
2.每年從事志工服務30小時(含)以上。 3.1月、4月、7月和10月需繳品格申論題,其餘月份則繳交生活近況表。(每月30日前繳交) 4.每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含)以上,且各科應達60分(含)以上。 5.參加相關團體活動、課程出席率須達80%以上。 6.團體活動回家作業繳交率達100%。 7.每年至少參與育成年度工作坊一次。 8.上述一項義務未達標準須提出書面說明。 |
高中組權利 | 高中組義務 |
1.申請獎學金。
2.參與基金會所辦理之各項活動。 3.可申請育成費用。 4.學年學業成績達90分(含)以上或班級前三名,頒發普仁書卷獎獎學金4,000元;凡學生參加國內競賽,並獲優越成績者,頒發普仁技藝獎。 |
1.簽署同意書。
2.每年從事志工服務12小時(含)以上。 3.每月須繳交品格學習心得。(每月30日前繳交) 4.每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含)以上,且各科應達60分(含)以上。 5.毎年須參加本會辦理之相關活動,如:遊學活動或夏令營。 6.團體活動回家作業繳交率達100%。 7.每年至少參與育成年度工作坊一次。 8.上述一項義務未達標準須提出書面說明。 9.參與本計畫之學生不得重複申請助學計畫。 |
七、學生年度考評:
(一)評估時間:每年8月評估。
(二)評估項目:未達下列評估者即停止補助
1.志工時數大專每年30小時,高中每年12小時;年度實習者應於實習前2個月提出申請,年度實習時數方可列入年度志工服務30小時計算。
2.學期成績需平均70分(含)以上,且各科應達60分(含)以上。
3.學生需守法且符合育成計畫核心價值。
(三)晉級審查:專科三年級升四年級的學生應於當年6月向秘書處提出晉級審查,送委員會審核是否繼續補助。
八、計畫實施流程:
流程 | 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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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學生自行申請或學校老師、本會 相關人員推薦。
2.秘書處初步審核申請學生檢附資料之齊全性及內容完整度。
3-1依需求分北中南東四區,由秘書處安排面談時間、地點並邀請委員及秘書處人員進行面談。 3-2面談後由秘書處安排委員審查會議。
4.委員審查完成後彙整資料即公告並 通知申請學生審查結果。
5.志工導師得定期或不定期(每月至少一次)與受助學生聯繫。
6.每月獎學金直接匯入學生指定帳戶。
7-1期末評估未通過考核、未遵守相關規定中途取消資格、終止學業者,立即終止補助(結案)。 7-2通過評估者之補助內容得依本計畫內容規定辦理。
8.通過評估者繼續扶助,未通過者即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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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相關事項依循本會既有之規定辦理。
十、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請至本會官網查詢:http://www.you-care.org.tw/。
十一、本計畫報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