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112學年度第2學期 新辦行政院學雜費減免

政府推動「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

有關大學階段共有三項措施,其中包含:

其中弱勢學生助學金部分,業已於112年9月公告辦理施行(112學年度已截止申請)。

就學貸款業務,尚待教育部正式來函公告,請密切注意本校就學貸款網頁

 

另有關行政院學雜費減免部分,已製作相關網頁,提供資訊供參。

行政院學雜費減免無需申請,凡第一階段(中華民國籍/修業年限內/學士班)符合資格者,繳費單會預設扣抵「行政院學雜費減免」。

若您符合資格,但在第一階段繳費單未出現「行政院學雜費減免」補助者,請務必來信(chiaho@mail.shu.edu.tw)或來電(校內分機83091)告知。

若您父母要申請政府其他子女教育補助,需全額繳費單者,請依照行政院學雜費減免網頁指示,依流程辦理校內放棄申請動作,切勿以扣完補助後之繳費單繳費!以免父母無法申請子女教育補助!

欲辦理放棄行政院學雜費減免者,系統將於113年2月1日開放。

特別提醒:原教育部學雜費減免(軍公教遺族/原住民族籍/身障人士子女/身障學生/低收/中低收/特境家庭/現役軍人子女)不得與行政院學雜費減免同時辦理!亦不得與教育部弱勢助學金同時申請!

更多詳細操作流程及規範,請參閱行政院學雜費減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