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參與・聚愛分享」

救國團112年暑期大專學生服務隊

實施辦法

  • 活動宗旨:

鼓勵全國各大專校院學生籌組服務隊前往全國偏鄉或社區做服務,發揮青年關懷、熱心服務之精神。

 

  • 主辦單位:
    • 中國青年救國團。
    • 救國團愛心急難扶助基金。

 

  • 內容規劃:
    • 規劃原則:
  • 提案主題:「青年參與・聚愛分享」為主題發想。
  • 提案類別:衛生保健、關懷弱勢、品格教育、偏鄉教育、環境保護、多元文化等服務。提案內容橫跨二項類別以上時,則以內容所占比例較多者為主要提案類別。
  • 申請計畫隊名:救國團112年暑期(校名/縣市)大專學生服務隊。
  • 每隊工作人員:以6人至15人為宜。
  • 服務日期:112年6月下旬至9月中旬期間擇適當時段辦理,原則上服務天數以每一地點每一梯次3至8天為宜,以落實服務效果。
  • 提案計畫須以「青年」為主導企劃、推動與執行者。
  • 規劃內容:參考以下項目
    • 醫療服務(需有合格醫師隨行)及衛生保健、急救常識及宣導日常保健、掃毒、反毒運動。
    • 國中、國小學生育樂營。(品格教育營、法律常識育樂營…等)
    • 古蹟巡禮、民俗采風、藝術活動。
    • 日常生活禮儀、多元文化教室、社區服務及民眾聯歡晚會。
    • 其他(如課後輔導、訪問育幼院、安養院、榮民之家…等)。
  • 執行方式:
    • 以村里社區及學校為單位,採固定地點服務。
    • 以家戶訪問、專長服務、文康社教活動與民眾建立感情,爭取民眾對服務工作之信任與支持。
    • 每日服務工作之安排,應先與當地有關單位或人士充份溝通協調。
    • 鼓勵地方民眾共同參與服務,俾能更以群眾力量解決問題。
    • 本團將透過服務地點鄰近之救國團鄉鎮市區基層組織,邀請義工協助大專服務隊之協調及提供支援服務事宜。
  • 行前講習:
    • 校內訓練:請各組隊學校或縣市團委會輔導各隊訂定工作訓練步驟與計畫,確實辦好工作講習以培養隊員工作默契,並提高服務精神與能力,建立積極正確的服務觀念,以符服務工作之實際需要。
    • 行前工作講習暨授旗典禮:暫訂於六月下旬辦理各隊隊長、副隊長行前講習暨授旗儀式,請各隊隊長、副隊長務必參加,報到通知單另寄。
    • 服務前協調會:
  • 各隊服務時如有工作需要可於行前工作講習會時,由本團邀集各有關縣市團委會派員參與協調。
  • 協調內容為:瞭解服務地點之背景及服務需求、服務地點有關人士之聯絡資訊,以及時服務宣傳有關之事宜。
  • 檢附本團各縣市團委會業務聯絡地址及電話一覽表(如附件

一)。

  • 經費編列原則:
    • 本計畫經費由救國團難扶助基金籌措提供。
    • 本計畫活動經費屬部分補助,不足部分請自行籌措。
    • 本計畫之補助經費應專款專用,不可支付工作人員薪資或加班費。

 

  • 提案方式:(依籌組成員分提報申請單位。)
申請單位 學校單位 救國團各縣市團委會
籌組成員 同校性大專校學生或社團。 跨校性大專校學生或社團。
申請方式 向所屬學校申請。 向預前往之服務地點所屬救國團縣市團委會申請。
應備文件 1.  檢附下列資料,A4裝訂成冊寄送紙本,並上傳電子檔。

2.  申請單位公文一份(學校或救國團縣市團委會核章)。

3.  計畫摘要表暨服務隊名冊乙份(格式如附件二)。

4.  提案計畫書、預算書乙份(格式如附件三)。

5.  GOOGLE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15Lm3cyEvMwHK331A)上傳報名資料、企劃書電子檔。

提案期限

寄件地址注意事項

1.  即日起至112年5月31日(三)前(郵戳為憑)親送或寄送至10468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二段69號(救國團總團部學校處),信封上請標示「112年暑期(校名)大專學生服務隊實施計畫」。

2.  每校提案件數不受限制,但至多以補助二案為原則。

3.  送件時間逾期或所送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未獲入選之計畫,計畫書及相關資料不另檢還。

 

  • 審查方式:
    • 審查程序:分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預計擇優入選35至40隊名額,每隊給予新台幣1萬元至3萬元之經費補助,審查結果將公布於本團網站(網址https://www.cyc.org.tw/)審定入選隊伍後,將於6月上旬上網公告錄取名單並發函通知學校、隊長或計畫主持人。
    • 入選隊伍須參加本團預定6月下旬辦理各隊隊長、副隊長之行前服務講習及授旗典禮,期間之膳宿相關費用由主辦單位負擔並酌予補助交通費。
    • 審查標準:
       說明

項目

具體內容 評分比例
計畫目標

及內容

1.  計畫目標及實施內容是否符合服務主題與類別規範之精神。

2.  計畫前之籌備工作。

35%
計畫可行性 1.  計畫可行性。

2.  預算編列合理性。

35%
預期效益 1.  對組隊服務之學校社團或學生助益。

2.  對受協助單位或服務社區、民眾之幫助。

3.  對未來可做深耕服務之項目或規劃。

20%
其他 曾參與類似活動服務經驗與證明。 10%
總計100%

 

  • 經費核撥及結案事宜:
    • 服務隊出隊期間:隊長或計畫主持人需依審定內容於辦理日期內完成計畫,並紀錄辦理過程,提報本次活動最具代表性之教案與活動照片張貼於臉書社團(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88375574890579)撰寫工作日誌,以供成果提報。
    • 服務隊結束出隊成果結案:
申請單位 學校單位 救國團各縣市團委會
核銷方式 1.  檢附公函(公文)。

2.  憑領據請領撥款。

3.  本團將逕撥學校指定之帳戶,各服務隊請逕向學校申領。

1.  憑原始憑證,由縣市團委會核章後,憑此撥款。

2.  服務隊請逕向縣市團委會申領。

成果報告 1.  規格:WORD電子檔、A4直式橫書,標楷體,內文14級字。

2.  內容:(1)總經費收支明細表。

(2)參與服務之學生名單。(包含姓名、聯絡電話、e-mail;另標註總聯絡人)。

(3)服務活動過程照片(橫式照片,至少20張)、影片(約10-15秒,至少五部)。

(4)服務心得至少一篇(1,000字以內)及圖說或照片, 以便擇優選錄刊登本團相關刊物分享。

3.  活動手冊或其他能突顯成果之資料。(媒體簡報或影音檔。)

4.  成果影片1部 (約1至2分鐘)。

成果繳交 1.  成果報告上傳至Google表單。

2.  公文、單據核銷請寄至救國團學校青年服務處收(10468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二段69號),俾便核銷彙辦。

3.  截止核銷日期:112年9月29日(五)前。

撥款日期 擬於112年10月底進行經費撥款。

 

 

  • 其他注意事項:
    • 計畫執行期間須指派一位專責人員作為與本團聯繫之窗口,服務隊服務期間,本團將請當地團委會協助協調及安排相關事宜。
    • 服務計畫之執行期間應注意安全,全體服務隊員或參加活動之學員均需投保保險並應視活動性質及法令規定,各隊自行投保意外險或醫療保險。
    • 未依相關規定參與執行之計畫全部活動或部分因故未執行、變更計畫內容者,請事先和本團縣市團委會協調。本團得視情況,酌予扣減贊助金額。
    • 各服務隊申請計畫入選團隊所提供文字、圖片、影音檔,將無異議授予本團以公開方式包含編輯、改作、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等(不含個資)作為推動相關業務之參考。

 

  • 大專學生服務隊組隊計畫預定期程表:
內容
112 5 5 計畫公告並寄送各大專校院、縣市團委會徵求計畫提案
5 31 申請計畫截止收件
6 上旬 計畫審查遴選
6 上旬 獲選之服務隊計畫公告並通知
6 下旬 大專學生服務隊行前講習暨授旗典禮
9 中旬 服務隊服務計畫執行結束並檢核相關成果資料
9 29 計畫成果提報截止日
10 30 補助經費核撥至各申請單位。
本案相關聯絡事宜,請洽本團部學校青年服務處

電話:(02)2596-5858。

 

 

 附件一

 

「青年參與・聚愛分享」救國團112年暑期大專學生服務隊

各縣市團委會聯繫一覽表

單位名稱 活動聯絡人 連絡電話 通訊地址
臺北市團委會 黃新惟 02-2381-9165 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45號
新北市團委會 張哲瑋 02-2969-2161 220新北市板橋區重慶路66號3樓
桃園市團委會 李孟哲 03-333-2153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2段7號
臺中市團委會 林鈺明 04-2311-2121 407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三段126號
臺南市團委會 趙承中 06-222-3421 704臺南市北區忠義路3段29號
高雄市團委會 王品函 07-201-3141 801高雄市中正四路189號
基隆市團委會 許祈祥 02-242-89211 200基隆市仁愛區劉銘傳路1號3樓
新竹團委會 陳貴永 03-515-3383 300新竹市演藝路23號2樓
苗栗縣團委會 黃昱倫 037-322134 360苗栗市中正路382號
南投縣團委會 葉欣隴 049-222-3441 540南投市中興路700號
彰化縣團委會 王絃綝 04-723-1157 500彰化市卦山路2號
雲林縣團委會 陳綉萍 05-551-5329 640雲林縣斗六市斗六五路23號
嘉義團委會 顏瑜廷 05-277-0482 600嘉義市忠孝路307號
屏東縣團委會 范曉雲 08-736-1084 900屏東市成功路206號
臺東縣團委會 林毅果 089-329-891 950臺東市長沙街396號4樓
花蓮縣團委會 徐小梅 03-832-3123 970花蓮市公園路53之2號
宜蘭縣團委會 游晉承 03-935-3411 26050宜蘭市民權新路102號
澎湖縣團委會 林翠琪 06-927-1124 880澎湖縣馬公市介壽路11號
金門縣團委會 張照農 082-325-722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1段1號

 

 

附件二

「青年參與・聚愛分享」救國團112年暑期大專學生服務隊

計畫摘要表暨服務隊名冊

一、服務隊基本資料
申請單位(全銜)  
服務隊名稱  
計畫名稱  
指導老師 姓名   聯絡電話  
E-MAIL  

姓名 例:1.隊長:

     2.副隊長:

聯絡

電話

例:1.隊長:

    2.副隊長:

E-MAIL 例:1.隊長:

    2.副隊長:

聯絡

地址

例:1.隊長:

    2.副隊長:

二、計畫內容摘要
計畫類別 □衛生保健; □關懷弱勢; □品格教育; □偏鄉教育;

□環境保護; □多元文化;

服務日期 自民國112年   月   日至民國112年    月    日
服務地點  
服務隊出隊人數   服務人次  
三、服務隊名冊(1.第一人為隊長或計畫聯絡人。2.不足自行增列。)
職稱 姓名 學校名稱 科系/年級 社團名稱
1 隊長        
2 副隊長        
3 隊員        
4 隊員        
5 隊員        
               

 


 

附件三

 

「青年參與・聚愛分享」救國團112年暑期大專學生服務隊

服務計畫書(參考格式)

一、計畫名稱:112年暑期○○○(校名)大專學生服務隊

二、計畫緣起:

三、計畫目標:

四、計畫內容:

(一)輔導單位

(二)主辦單位

(三)協辦單位

(四)辦理時間

(五)服務方式

(六)服務內容地點

(七)結合之資源

(八)預計參與人數

(九)服務隊隊員名冊

(十)計畫執行進度表

(十一)工作分工表

(十二)預期效益

(十三)經費概算表

  備註:1. 計畫書內容(含附件)不得少於8頁,採雙面列印,繕寫方向由左至右,並於各頁下方中央位置加註頁碼,裝訂線在左側(膠裝或訂書針可,請勿使用其他特殊裝訂方式)。

        2. 無論入選與否,計畫書不另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