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新北市北極宮第二十二屆文昌盃」
一、目 的:為宏揚我國傳統倫理道德,進而達到心靈淨化、和諧的書香社會。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新北市北極宮
三、協辦單位:新北市板橋區溪洲國小、沙崙國小、溪崑國中
四、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五、組別: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
高中職組、社會組、長青組(60歲以上,要附證件)。
歷屆得到各組第一名者,不得參與同組評比,但可往上跨組參賽。
六、參賽資格:限定設籍於新北市之市民(須附證件)
七、分初賽、決賽二階段評選
(一)初賽:採繳件方式辦理,題目自訂,每人以一組一件為限。
- 作品規格:國小中年級組以宣紙四開,28字(約35×70公分),
- 國小高年級組以上宣紙直式對開,56字(約35×138公分)。
- 決賽時國小中、高年級比賽為有格用紙,國中組以上空白或有格自選其一。
- 各組需落款署名,送件時無須裱褙。
-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2年1月31日(星期二),以郵戳為憑。
或親自送件至「新北市北極宮」
(新北市板橋區溪崑二街73巷1號TEL:02-2681-5752)
信封請註明「北極宮文昌杯書法比賽作品」。
(二)決賽:北極宮現場書寫
1.參加人員:由初賽作品中,每組擇優錄取20人通知參加現場比賽。
2.比賽題目:當日當場公布。
3.決賽日期:112年2月25日(星期六)
4.報到:上午07:30-08:15
5.競賽:中年級組為上午08:30-09:30(60分鐘)
其餘各組為上午08:30-10:00(90分鐘)
八、比賽規則:
(一)書寫用紙僅提供每人一張,國中組以上空白或有格自選其一。不提供換紙,非主辦單位提供用紙不予評審。作品完成離開座位時,請將題目紙交還試場監試老師,請勿攜出場外。
(二)比賽時可以自行備尺畫格線,但「比賽紙張下方不可墊任何有格物品」繕寫或輔助畫線。
(三)不可翻閱任何參考資料,如字帖、字典、或手機上的參考資料。
(四)比賽開始超過30分鐘未入場者,以棄權論;逾時不繳卷者,不予計分。未能於時間內寫完或作品有錯別字者,將於評審時酌予扣分。
九、獎勵辦法:獎金及獎狀乙紙
組別 | 第一名1人 | 第二名1人 | 第三名1人 | 優等5人 | 佳作12人 |
長青組 | 10000元 | 7000元 | 5000元 | 2000元 | 400元 |
大專社會組 | 10000元 | 7000元 | 5000元 | 2000元 | 400元 |
高中職組 | 7000元 | 5000元 | 3000元 | 1000元 | 300元 |
國中組 | 5000元 | 3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300元 |
國小(高年級組) | 3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500元 | 200元 |
國小(中年級組) | 3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500元 | 200元 |
十、頒獎時間:當日下午2時在北極宮廣場舉行頒獎典禮。若無法親自領獎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其缺不予遞補。
十一、得獎名單公佈於北極宮臉書專頁及北極宮廣場,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公開陳列展覽,參賽作品概不退件。
十二、比賽會場不提供汽車停車位,外圍機車位有限,請參賽者利用大眾運輸工具。
十三、每位決選選手發贈餐盒一份。
十四、本辦法經北極宮董監事會核淮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