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夢翠谷助學措施

圓夢翠谷

*第一章:學雜費減免(特定身分)

*第二章:使用費補助(特定身分)

備註:圓夢翠谷措施僅適用於113學年度(含)以前入學之學生,114學年度(含)以後之新生不適用。

詳細其他規範,請參閱辦法內容。

築夢翠谷

有關其他補助:生活助學金 / 團體保險 / 住宿優惠 等

請參閱新修訂之築夢翠谷助學辦法相關頁面

備註:新修訂之築夢翠谷,自114學年度全面適用。

承辦人員

承辦單位:生活輔導組

校內分機:#83091

E-mail: chiaho@mail.shu.edu.tw

圓夢翠谷助學措施辦法

學雜費減免

補助資格:

  1.  低收入戶學生。
  2.  中低收入戶。

備註:

  1. 以上身分之學士班學生。
  2. 當學期需辦理以上身分之教育部學雜費減免。
  3. 僅適用於113學年度(含)以前入學之學生。

使用費補助

補助資格:

  1.  低收入戶學生。
  2.  中低收入戶。

備註:

  1. 以上身分之各學制學生。
  2. 當學期需辦理以上身分之教育部學雜費減免,方得享有使用費補助。
  3. 使用費為「電腦與網路通訊使用費」及「語言教室使用費」等2項費用。
  4. 僅適用於113學年度(含)以前入學之學生。

適用期限與身分

圓夢翠谷助學辦法適用於以下規範之學生:

113學年度(含)以前入學之學生,適用本辦法至117年7月31日止。

自114學年度(含)後入學之新生,不適用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