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教職工及其子女獎學金及舍我獎學金辦法,修正公告

本校「教職工及其子女獎學金實施辦法」及「舍我獎學金辦法」,

經學務會議討論、行政會議修訂通過,並由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

相關修訂後辦法,詳見「就學獎助專區」(連結點我

104學年度(含)前入學生,適用修正前辦法,

修正前辦法預計於107學年度結束後自動廢止,

108學年度起,全校學生皆適用本次修訂後辦法。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