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減免(身障類)家庭年所得查核結果及申復

身障類學雜費減免家庭所得查核結果已公告,家庭年所得逾220萬(已個別簡訊通知),如欲申復,請於111年4月8日(前),自行申請學生+父母共3人之近一(109)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至生輔組查驗。

詳細查驗及申復說明,可參閱「學雜費減免頁面>身障類所得申復」

如不申復,欲直接繳費者,自即日(111年3月28日)起至111年4月25日(前),可自行列印繳費單完成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