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造夢・聚愛分享」114年救國團暑期大專學生服務隊實施計畫
「青年造夢・聚愛分享」114年救國團暑期大專學生服務隊實施計畫
壹、計畫目的:
- 為鼓勵全國大專校院學生主動籌組服務隊,深入全臺偏鄉、在地社區與海外地區,透過實地參與服務學習,展現青年關懷社會、熱心服務的行動力,並於實踐中培養正向品格、社會責任感與使命意識,進一步拓展國際視野,提升整體素養與創新能力,強化青年與社會、世界的連結。
- 本計畫呼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結合SDGs目標4「優質教育」與目標11「永續城鎮與社區」,致力打造一個讓青年實踐理想、展現行動力的夢想舞台。透過深入多元場域的服務歷程,帶領青年探索自我價值,啟發公共參與精神,促進跨領域學習,進而開拓多元視角、培養創新思維,形塑具備社會責任與永續行動力的未來公民,為社會與世界注入正向改變的力量。
貳、主辦單位:中國青年救國團
救國團愛心急難扶助基金管理委員會
參、內容規劃:
- 規劃原則:
- 提案主題:「青年造夢・聚愛分享」。
- 提案類別:本提案須對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之目標4「優質教育」或目標11「永續城鎮與社區」相關指標。服務隊可依據實際規劃,擇定包含衛生保健、關懷弱勢、偏鄉教育、環境保護、國際服務、多元文化等主題進行服務設計。若服務內容涵蓋多項類別,請依據主要執行項目所占比例,擇1項作為提案登錄項目。
- 申請計畫隊名:救國團114年暑期(校名/縣市)大專學生服務隊。
- 每隊工作人員:以6人至15人為宜。
- 服務日期:114年6月下旬至8月下旬期間擇適當時段辦理,原則上服務天數以每1地點每1梯次以3至8天為宜,以落實服務效果。
- 提案計畫須以「大專校院青年」為主導企劃、推動與執行者。
- 規劃內容與執行:
- 服務主題設定:
- 醫療衛教服務:前往偏鄉社區、學校以自身專長提供基礎健康檢查、衛教宣導、急救常識講解等,提升社區健康意識。
- 學童品格與法治教育:辦理國小、國中學生育樂營,提供多元活動,寓教於樂,陪伴成長。
- 國際志工服務:組織青年赴海外地區,關懷當地人文教育、環境與健康議題,展現青年對全球議題的關注與行動力。
- 關懷陪伴服務:進行課後輔導、訪視育幼院、安養院與榮民之家,傳遞溫暖與關懷,實踐社會責任。
- 服務對象與地點:深入偏鄉地區、在地社區與海外服務場域,服務對象包含學童、長者、弱勢族群與社區居民等,依在地需求規劃適切服務內容。
- 活動設計與執行:每項服務依主題進行課程與活動設計,強調互動性、實用性與創造力,例如:健康講座、品格闖關遊戲、文化導覽、國際文化交流等,強化青年團隊的領導與協作能力。
- 團隊培訓與行前準備:服務前辦理完整行前培訓,包括服務倫理、溝通技巧、急救常識、文化敏感度等,強化服務隊隊員專業與服務品質,確保活動安全與成效。
- 服務歷程紀錄與成果回饋:透過影音紀錄、心得分享與成果發表,完整記錄青年參與歷程,強化社群曝光與擴散效益,建立可持續優化的行動模式。
- 永續連結與後續影響:鼓勵服務隊與當地單位持續合作,建立長期互動機制,讓服務成效得以延續,同時培養青年對社會關懷與永續行動的持續動能。
- 行前講習:
- 校內訓練:請各組隊學校或縣市團委會輔導各隊訂定工作訓練計畫,確實辦好工作講習以培養隊員工作默契,並提高服務精神與能力,建立積極正確的服務觀念,以符合服務工作之實際需要。
- 行前工作講習暨授旗典禮:訂於6月7日(星期六)辦理各隊隊長、副隊長「服務隊行前講習(服務規定、營隊核銷及成果繳交說明),請各隊隊長、副隊長務必參加,報到通知單另寄。無故未參加者,將取消經費補助資格。
- 經費編列原則:
- 本計畫經費由救國團愛心急難扶助基金補助。
- 本計畫活動屬部分經費補助,不足部分請自行籌措。
- 本計畫之補助經費應專款專用,不可支付工作人員薪資或加班費。
- 提案方式:(以籌組成員分申請單位)
(一)申請單位 | 學校單位 | 救國團各縣市團委會 |
(二)籌組成員 | 同校性大專校院學生或社團。 | 跨校性大專校院學生或社團。 |
(三)申請方式 | 向所屬學校申請。 | 向計畫前往之服務地點所屬救國團縣市團委會申請。 |
(四)應備文件 | 1.申請單位公文1份(學校或救國團縣市團委會核章)。
2.提案計畫書1份(參考格式如附件2)。 |
|
(五)注意事項 | 1.申請資料電子檔即日起至114年5月13日(星期二)前上傳至GOOGLE表單申請(網址:https://forms.gle/FQK4LP2A41G9M8gF7)。
2.每校提案件數不受限制,但至多以補助2案為原則。 3.送件時間逾期或所送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未獲入選之計畫不另檢還。 |
肆、審查與獲選評分標準:
- 審查程序:分初審、決審2階段,預計擇優入選25至30隊,每隊予以新臺幣2至5萬元經費補助,審查結果將公布於本團網站(網址:https://www.cyc.org.tw/)審定入選隊伍後,將於6月上旬上網公告錄取名單並發函通知學校及隊長。
- 入選隊伍須參加6月7日(星期日)辦理各隊隊長、副隊長之「服務隊行前講習(服務規定、營隊核銷及成果繳交說明)」,本團補助當日膳費及定額交通費用(依學校所在地區至臺北講習地區,採臺鐵自強號票價補助)。如若未參加,則視同放棄本計畫補助申請。
- 獲選隊伍需同意放置本團贊助字樣之活動名稱旗幟並全程展示於會場(活動)中,如於訪視期間無依規定懸掛,則終止補助經費。
- 相關補助規定,將於服務隊行前講習時完整說明。
- 評分標準:
說明
項目 |
具體內容 | 評分比例 |
(一)計畫目標及內容 | 1.計畫目標及實施內容是否符合服務主題要求與類別規範(偏鄉服務教育、公益服務、SDGs永續發展教育推廣)之精神。
2.計畫前之籌備工作是否符合營隊安全規範。 3.歷年補助紀錄。 |
30% |
(二)計畫可行性 | 1.計畫可行性。
2.預算編列合理性。 |
30% |
(三)預期效益 | 1.對組隊服務之學校社團或學生助益。
2.對受協助單位或服務社區、民眾之幫助。 3.與救國團各縣市團委會間之橫向聯繫與實質互動,以利整合資源並提升推動效能。 4.對未來可做深耕服務之項目或規劃。 |
35% |
(四)其他 | 曾參與類似活動服務經驗與證明。 | 5% |
總計100% |
伍、經費核撥及結案:
- 服務隊出隊期間:
- 隊長或計畫主持人需依審定內容於辦理日期內完成計畫,並記錄辦理過程,提報本次活動最具代表性之教案與活動照片張貼於Facebook社團-救國團「青年造夢・ 聚愛分享」大專學生服務隊(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88375574890579)撰寫成果提報。
- 各服務隊於社群平台(如:Facebook粉絲專頁、YouTube、Instagram)分享出隊情形成果,並標註救國團官方帳號至少2則。
- 活動相關文宣資料、網站、場佈等,請全程於適當位置懸掛本團製發之旗幟並標明本團指導或贊助字樣,未懸掛(或標明)者,本團將終止補助。
- 服務隊成果結案:
(一)申請單位 | 學校單位 | 救國團各縣市團委會 |
(二)核銷方式 | 1.檢附公文。
2.領據開立日期為9月,並於開立後辦理核銷。 3.本團將逕撥學校指定之帳戶,各服務隊請逕向學校申領。 |
1.憑原始憑證,由縣市團委會核章後,憑此撥款。
2.服務隊請逕向縣市團委會申領。 3.出隊完成後三週內辦理核銷,逾期不候。 |
(三)成果報告 | 1.規格:WORD電子檔、A4直式橫書,標楷體,內文14級字、固定行高20點。
2.內容: (1)總經費收支明細表。 (2)參與服務之學生名單(包含姓名、聯絡電話、E-mail;另標註總聯絡人)。 (3)服務活動過程照片(橫式照片,至少20張)、原始影片素材(約10-30秒,至少5部)。 (4)服務心得至少1篇(1,000字以內)及圖說或照片,以便擇優選錄刊登本團相關刊物分享。 (5)活動手冊、媒體簡報或影音檔等其他能突顯成果之資料。 (6)成果影片1部(約1分鐘)。 ※其中需有本團製發旗幟入鏡之照片至少5張及影片3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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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果繳交 | 1.成果報告上傳至Google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dLumAvF8oohB67787)。
2.公文、單據核銷請寄至救國團學校青年服務處收(10468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2段69號),俾利核銷彙辦。 3.截止核銷日期:114年9月26日(星期五)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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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撥款日期 | 擬於114年11月進行經費撥款。 |
陸、其他注意事項:
- 計畫執行期間須指派1位專責人員作為與本團聯繫之窗口,服務隊服務期間,本團將請當地縣市團委會協助協調、安排及訪視等相關事宜。
- 服務計畫之執行期間應注意安全,全體服務隊員或參加活動之學員均需投保保險並應視活動性質及法令規定,各隊自行投保意外(含醫療)保險。
- 未依相關規定參與執行之計畫全部活動或部分因故未執行、變更計畫內容者,請事先和本團協調。本團得視情況,酌予扣減補助金額。
- 各服務隊申請計畫入選團隊所提供文字、圖片、影音檔,將無異議授予本團以公開方式包含編輯、改作、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不含個資)等作為推動相關業務之參考或運用。
柒、預定作業期程:
年 | 月 | 日 | 內容 |
114 | 4 | 下旬 | 計畫公告並寄送各大專校院、縣市團委會徵求計畫提案。 |
5 | 13 | 申請計畫截止收件。 | |
5 | 下旬 | 計畫審查。 | |
6 | 上旬 | 獲選之服務隊計畫公告並通知。 | |
6 | 7 | 大專學生服務隊行前講習。 | |
8 | 下旬 | 服務隊服務計畫執行結束並檢核相關成果資料。 | |
9 | 26 | 計畫成果提報截止日。 | |
11 | 下旬 | 補助經費核撥至各申請單位。 | |
本案相關聯絡事宜,請洽本團部學校青年服務處于專員
電話:(02)2596-5858分機468。 |
附件1
「青年造夢・聚愛分享」救國團114年暑期大專學生服務隊
各縣市團委會聯繫一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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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活動聯絡人 | 連絡電話 | 通訊地址 |
臺北市團委會 | 仲嘉源 | 02-2381-9165 | 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45號 |
新北市團委會 | 李俊德 | 02-2969-2161 | 220新北市板橋區重慶路66號3樓 |
桃園市團委會 | 陳靜怡 | 03-333-2153 |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2段7號 |
臺中市團委會 | 張位安 | 04-2311-2121 | 407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3段126號 |
臺南市團委會 | 黃新惟 | 06-222-3421 | 704臺南市北區忠義路3段29號 |
高雄市團委會 | 王品函 | 07-201-3141 | 801高雄市中正四路189號 |
基隆市團委會 | 修敬婷 | 02-242-89211 | 200基隆市仁愛區劉銘傳路1號3樓 |
新 竹團委會 | 陳貴永 | 03-515-3383 | 300新竹市演藝路23號2樓 |
苗栗縣團委會 | 李汶軒 | 037-322-134 | 360苗栗市中正路382號 |
南投縣團委會 | 王家駿 | 049-222-3441 | 540南投市中興路700號 |
彰化縣團委會 | 王絃綝 | 04-723-1157 | 500彰化市卦山路2號 |
雲林縣團委會 | 陳綉萍 | 05-551-5329 | 640雲林縣斗六市斗六五路23號 |
嘉 義團委會 | 顏瑜廷 | 05-277-0482 | 600嘉義市忠孝路307號 |
屏東縣團委會 | 李介斌 | 08-736-1084 | 900屏東市成功路206號 |
臺東縣團委會 | 楊依庭 | 089-329-891 | 950臺東市長沙街396號4樓 |
花蓮縣團委會 | 黃秋燕 | 03-832-3123 | 970花蓮市公園路53之2號 |
宜蘭縣團委會 | 游晉承 | 03-935-3411 | 26050宜蘭市民權新路102號 |
澎湖縣團委會 | 王毓湖 | 06-927-1124 | 880澎湖縣馬公市介壽路11號 |
金門縣團委會 | 張照農 | 082-325-722 | 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1段1號 |
附件2
「青年造夢・聚愛分享」救國團114年暑期大專學生服務隊
服務計畫書(參考格式) |
一、計畫名稱:救國團114年暑期(校名/縣市)大專學生服務隊
二、計畫緣起: 三、計畫類別(請勾選): □SDGs目標4「優質教育」□SDGs目標11「永續城鎮與社區」 □衛生保健□關懷弱勢□偏鄉教育□環境保護□國際服務□多元文化 四、計畫目標(特色): 五、計畫內容: (一)指導單位 (二)主辦單位 (三)協辦單位 (四)辦理時間 (五)服務方式 (六)服務內容地點 (七)結合之資源 (八)預計參與及服務人數 (九)服務隊隊員名冊 (十)計畫執行進度表 (十一)工作分工表 (十二)預期效益 (十三)經費概算表 |
備註:1.計畫書內容須包含上述內容項目(含附件)4至8頁,可自行設計修正,繕寫方向由左至右,並於各頁下方中央位置加註頁碼。
2.無論入選與否,計畫書均不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