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市花漾Chill」
「彰化市花漾Chill」稻草藝術裝置競賽簡章
- 計畫目的:以傳統稻草為素材、發揮創意、培養民眾對於本市土地的關懷、在地
感情的凝聚、展現多元文化、體現經典小鎮農家樂、行銷彰化市。
- 辦理單位:彰化市公所
- 製作規則:參賽者需自備所需製作材料、稻草等,需於限定時間內完成製成品。
若不打算現場施作,需公所提供稻草者,請於報名時註明稻草所需材
積,屆時至本所指定堆放稻草區自運,未於現場施作者,其稻草裝置
作品完成後,請自行載運至展示現場,並依規定位置擺放,創作後的
稻草人(含裝飾物)將由主辦單位現地展示,其裝飾素材須堅固,注
意紮實安全穩固性,符合農村樂意象等。
- 競賽內容:
(一)競賽主題:展現經典小鎮農家樂稻草藝術裝置
(二)參賽對象:廣邀各機關、學校、美學團隊、社區組隊或個人名義報名參加
(每單位限定報名1隊,限1組作品)。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10月25日止。報名時應檢附稻草創作名稱設計圖
樣或企畫書以供主辦單位初審。
(四)報名方式:參加者請詳閱本計畫,並填寫報名表,於報名截止日前繳交或郵
寄彰化市光復路74號彰化市公所農業課收(註明稻草裝置競賽)
郵寄報名者,請來電確認:(04)7222141轉1506,報名表可至公所
網站下載使用。
(五)初審結果:初審結果於113年11月05日前通知,初審通過者需於113年12
月18日完成作品並自運至主辦單位指定設置地點。
(六)交件截止日:113年12月18日施作完成。
(七)作品複評日:113年12月19日。
(八)名次公布日:113年12月21日記者會
(九)頒獎日期:114年1月18日(花海活動日)。
(十)展示日期:113年12月18日至114年2月7日(賞花期間)
(十一)展示地點:彰草路123巷田區
(十二)競賽方式:每隊需自備所需工具參與競賽,以稻草為材料(稻草成分至少
70%),競賽分為企畫書(含設計圖)初審及作品複評2階段,初
審將選出20組,入圍者限於113年12月18日完成作品。並依
製作規則完成稻草裝置作品後,本所將補助材料費經費新台幣
3,000元整。另於113年12月19日作品複評日,由評審委員直
接至彰草路123巷現場評比,取前三名及佳作7名。
(十二)評定種類及獎勵:
- 計畫書或設計圖初審:報名時須檢附計畫書或設計圖,評選20組入圍參加複
賽,複賽取前三名,入圍佳作7名。
- 競賽獎項:
獎項 | 名額 | 獎金(新台幣) | 備註 |
第1名 | 1 | 5萬、獎狀 | |
第2名 | 1 | 3萬、獎狀 | |
第3名 | 1 | 1萬、獎狀 | |
佳作 | 7 | 3仟、獎狀 |
(十三)作品規格尺寸:作品規格需符合長、寬、高尺寸至少2項,高度120公分,
長120公分,寬度60公分以上(規格不符者,減少材料補助
款),因展示地點為田區,風大無遮蔽物,其裝飾素材需符合
結構安全及穩固。
- 評審事項:
(一)聘請3位稻草製作或具藝術專長之專家擔任評審委員,第一階段由評審委員初
審企畫書或設計圖,評選20組入圍,第二階段至彰草路123巷現場評比。
(二)評分標準:整體30%、創意25%、技巧25%、色彩20%
- 注意事項:
- 說明牌由各隊以A3橫式列印並護貝,內含單位、作品名稱及呈現意涵等。
- 作品必須在指定時間內製作完成,未於時間內完成者,恕不予評比。
- 入選之作品,如有涉及侵害他人版權,經查證屬實者,本所將取消作品參賽資格,並追回所得之獎金及獎狀。
- 比賽完成之作品本所擁有公開展示、攝影及宣傳等權利,參賽單位無條件同意授權予本所推廣宣傳使用。
- 領取材料補助費及獎金,需造冊詳填領取人姓名、身分證資料及用印等,兼職所得屬薪資部分以(本)年基本工資為基準、其他各類所得以2萬為起扣點扣取11%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未達起扣點則免予扣取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 若遇颱風或豪大雨特報、天災氣候等因素,活動將取消,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 主辦單位保有活動最終修改、變更、解釋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彰化市公所農業課官方粉絲頁』,恕不另行通知,更多資訊請持續關注本所農業課FB;聯絡電話7222141轉1506陳小姐/1509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