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救護義消訓練計畫」 2023-03-09 (一)召募對象: 1、符合「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第四條及第六條規定。 2、初級救護技術員(EMT1)以上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3、高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4、具助人熱忱與服務志趣,且願意參與救護及相關工作者。 5、無幫派、色情等不雅之紋身或刺青,但已清除者不再此限。原住民基於傳統禮俗及現役、退除役軍人基於忠貞象徵而有紋身或刺青之圖騰者,亦不再此限。 如有疑問,請致電本局謝孟修先生,連絡電話:02-27297668轉6428。 詳細內容請參閱→活動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