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12學年度體育運動社團幹部研習營-棒球梯」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12年學生運動社團幹部研習營棒球梯次實施計畫
一、依 據:教育部體育署112年3月14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20006484號函。
二、目 的:
(一)提升學生體育社團自治幹部領導統御知能及服務精神,加強團隊適應及活動組織能力。
(二)發揚志願服務美德,宣導體育運動志願服務理念,以促進體育事務發展。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五、研習期程:中華民國112年11月18日(星期六)至19日(星期日)共2天。
六、研習地點: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四段16號)
七、參加人員:以各校112年註冊在學之學生及研究生(教育部頒佈之正式學制者)為
限(借讀、旁聽、選讀生、學分班及軍事校院預備生、專修班學生不得
參加)。
註:1.各校體育運動性社團幹部。
2.各校運動性代表隊或系代表隊學生。
3.各校學生活動中心、學生代聯會幹部。
4.服務性社團。
八、研習方式:
(一)專題研習 (二)實務習作 (三)綜合座談。
九、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2年11月13日(星期一)截止。
(二)連絡電話:(02)2771-0300轉27。
傳真:(02)2771-0305
E-mail: ctusf43@mail.ctusf.org.tw
十、備 註:
(一)將於活動開始前寄發報到通知,確能收到e-mail信箱及信件的地址,以免
影響報到前準備工作與參加權益。
(二)參加人員請自備健保卡、常備藥品、個人盥洗用具、文具、運動服裝及運
動鞋等個人用品。
(三)如因課程需要,參加學員需自備所需之用具及器材。
(四)參加人員報到及往、返交通費請自理。
(五)參加人員研習期間提供所有膳、宿費用,若有特殊需求者,需事先告知,彙整後並統一交由大會安排,不得異議。
(六)參加本研習營期間,每位學員將為其投保旅行意外平安險300萬及醫療險30萬。
(七)全程參加者,由本會核發研習證書。
(八)無法全程參與者,請勿報名;報名後應全程參與,不得擅自脫隊否則自負一切責任。
十一、本計畫報請教育部體育署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12學年度學生體育運動社團幹部研習營 報名表
報名梯次: 足球
姓名 | 性別 | 血型 | |||||
就讀學校科系年級 | |||||||
所屬社團及職務 | |||||||
出生地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身分證字號 | |||||||
衣服尺寸 | □S □ M □ L □ XL □ XXL □ XXXL □ XXXXL | ||||||
飲食習慣 | □素食 □葷食 | ||||||
通訊地址 | 行動電話: | ||||||
緊急事故連絡人 | 關係 | 電話: | |||||
備註:
(一)欲參加者,請依各報名梯次報名時間截止日前掃描QR code詳細填寫上傳,額滿為止,逾期不予受理。連絡電話:02-27710300轉25;傳真:02-27406649;E-mail:ctusf46@mail.ctusf.org.tw,網站:http://www.ctusf.org.tw)
(二)參加人員研習期間提供所有膳、宿費用,若有特殊需求者,需事先告知,彙整後並統一交由大會安排,不得異議。
(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報名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大專體育總會僅供於彙編手冊及保險使用,不另作為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