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分期繳款

本校承辦窗口
服務台分機:#8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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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112學年度第2學期辦理期間:113/2/1~113/2/23 (學校收件截止:2/23)

【臺生】繳驗文件:
1.申請書(申請原因/家庭概述/還款計畫需完整填寫)
2.綜合所得清單–學生本人及父母雙方3人之近一年綜合所得清單(合計需超過120萬)
3.其它相關證明文件

【外籍生/僑生】繳驗文件:"新生"入學第一學期不能申請分期。
1.申請書(申請原因/家庭概述/還款計畫需完整填寫)
2.財力證明–請備妥足以證明有還款能力之文件(檢附中文譯本)
>>在中華民國未設有戶籍:
>>(1) 在臺工作平均月收入達新幣捌仟元 (含)以上者。 以上者。
>>(2) 家庭人口平均月收入達新臺幣貳萬元 (含)以上者。
3.其它相關證明文件

分期繳款實施辦法

學生申請流程

系辦辦理流程

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