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甄選本院及轄區地方法院特約通譯-報名至109年4月30日止。

一、依據「法院特約通譯約聘辦法」辦理。

二、本次甄選特約通譯應具備通曉德語、韓語、俄羅斯語、義大利語、馬來西亞語、巴基斯坦語、蒙古語、烏爾都語(印度語系)、阿拉伯語、柬埔寨語、菲律賓語。

三、檢附本院甄選公告、「法院特約通譯約聘辦法」及申請書各壹份。

法院特約通譯約聘辦法